這個故事在好久好久以前就拍成電影,記得當時非常的轟動。故事中的坤樹,為了生活,每天打扮成小丑模樣,背著電影看板,走在大街小巷,當活動的宣傳,街頭巷尾的大大小小都喊他「廣告的」。


其實這個工作很累,天氣那麼熱、太陽那麼大,坤樹還是要畫個大花臉,穿上厚重的小丑服,孩子阿龍每天看到爸爸的形象,就是個有個紅鼻子的小丑。


當這樣的工作,有了改變,坤樹改成騎三輪車替戲院宣傳,不再需要做那花花綠綠的打扮,可以輕輕鬆鬆的抱著阿龍的時候,阿龍卻百般掙扎,不願讓坤樹抱,不論坤樹如何哄騙,阿龍還是不停哭鬧。


這時,坤樹將阿龍交給太太阿珠,走到梳妝台,拿出粉塊,慢慢的開始將臉塗抹起來。阿珠問坤樹是不是瘋了,沒事幹嘛又畫起臉來?


坤樹只是淡淡的說:「我要阿龍,認出我.........」


故事書最後一頁,坤樹對著鏡子化妝,阿龍站在娃娃床裡,小小的雙手攀扶在床緣,眼神專注的看著坤樹,慢慢的、慢慢的,變成了記憶中熟悉的爸爸。


黃春明的故事,總有一股滲透人心的力量,艱苦中帶點酸甜,讓人對生命還不至於完全失去希望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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