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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本書也是林格倫的作品,曾經獲得國際安徒生大獎,是林格倫的代表作之一,可惜台灣目前好像沒有再版。

 

故事內容是描寫一個無父無母、住在惠光孤兒院的9歲男孩賴思,慕因為淘氣,害怕被處罰,又常常看到可愛的捲髮女孩被人領養走,所以決定逃離孤兒院,為自己尋找一個真正的「家」。

 

賴思慕遇到一個叫歐士嘉的流浪漢,賴思慕叫他歐叔叔,歐叔叔很好心,帶著賴思慕到處流浪,希望可以幫賴思慕找到一個願意收養他的家庭。他們到處唱歌賣藝賺錢,流浪途中,發現了犯下兩件搶案的搶匪艾瑞和丘吉,卻將罪名全推到歐士嘉身上,而警察也真的把歐士嘉給關進了監牢,因為他是流浪漢,有很大的犯罪嫌疑。

 

賴思慕為了救歐叔叔,不得不和壞人合作,他使盡全身力氣和歹徒鬥智,過程驚險絕無冷場,讓我一打開書,便一口氣讀到最後。

 

最後賴思慕有沒有救出歐叔叔?有沒有找到願意收養他的家庭呢?故事當然有個美好結局,但是林格倫處理的方式真的很動人,難怪可以獲得國際安徒生大獎。

 

這個好看的故事,怎麼沒有新版呢?真是可惜,如果拍成電影,一定很精彩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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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珊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