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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本「給要流浪的孩子」,紀錄的是小野和兩個孩子小時候生活的點滴,他覺得這是自己「童年期」的再延長而已。

 

小野在書中提到,自己還保留著小學時候寫的日記,當時小野的爸爸還會在日記上面寫評語,有時候評語比日記本文字數還要多。小野的兒子看了之後,也開始寫日記,但兒子的日記裡會出現「兒子啊!........」的字眼,小野問李中,他又還沒有兒子,為什麼這樣寫,李中說因為這日記以後他的兒子會看。

 

我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也寫日記,不過那是被老師規定的,當然不會寫自己心裡真正的想法。我覺得日記是很私人的東西,就只是寫給自己看,或者寫了之後,自己根本也不會再翻來看。青少年時期寫的日記,因為也怕別人看到,不管怎麼寫,也都只是點到為止,就算真的被什麼人看到,也沒什麼大不了。

 

當了媽媽之後,開始用部落格,只是為了保留兒子的成長回憶,等到孩子大了,自己可以細細回味,孩子還願意和媽媽親近的那一段美好時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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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珊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