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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淡如的第一本小說,1990年出版。
立剛和翠衫逛了台北十幾家婚紗店,好不容易才決定在這家看起來較具現代感的「天長地久婚紗店」拍照。
在兩人在挑選拍照樣式的時候,大吵一架,在拍照的那天,也是從頭吵到尾,等拍完去挑照片,吵得更兇。翠衫覺得立剛每張照片都是苦瓜臉破壞畫面,立剛覺得花了那麼多錢也不見得能拍出好照片。
好不容易挑好了照片,算算要價九萬多,一個月薪水才2萬5的立剛,根本付不出訂金,翠衫只好先付了4萬5,剩下的尾款等二十天後取照片時再由立剛付。
二十天之後,兩人來取照片,但是翠衫卻跟接待小姐說,把她個人的獨照給她,其他的照片都給立剛,尾款也由立剛付。立剛問翠衫,婚都不結了,拿婚紗照幹嘛?翠衫說,留起來下次結婚用,這樣就可以拍少一點。
二十幾年前的故事,如今看仍然現代感十足,原因是因為拍婚紗照爭執最後鬧到連婚都不結的消息,時有所聞啊!
婚紗照很重要嗎?或許對每個女生來說,穿上純白婚紗,拍些浪漫唯美的照片,是一生一次很重要的事,但對大多數的男生來說,是件苦差事吧!
說真的,當年拍的婚紗照,除了結婚宴客當天有拿出來展示,之後就放在儲藏室裡,不知何時才能重見天日呢!
說到婚紗照,兒子小時候鬧過一個笑話。大概他三歲的時候,我拿婚紗照給他看,問他男生是誰,他說是爸爸,問他女生是誰,他竟然想了很久,然後說是阿姨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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